……怎么又作那时候的梦?
我举手挡住从窗帘隙缝射进来的光。本来期望澄净的早晨阳光能帮我冲刷掉恶梦的记忆,然而恶梦的性质总是格外恶劣,就像咖哩残留的污渍一样顽强。
我掀起运动衫的袖子,检查自己的手臂,皱起了眉头。整片皮肤爬满了荨麻疹,就好像吸附在岩石上的藤壶一样。
这种起床方式,真是不能再糟了。
我心情低沉地走出自己的房间,看到餐桌上摆著一只包著保鲜膜的荷包蛋。还附上「我会比较晚回家,晚饭你就随便吃吧。妈妈」这张重复使用的字条。
就跟平常的早晨景象没两样。
多亏那场恶梦,只有脑袋特别清醒。我把吐司放进烤面包机,然后先回自己房间迅速换上制服。
我把烤好的吐司与彻底凉掉的荷包蛋塞进嘴里,和著牛奶咽下去,到盥洗室整理仪容。
等拎著书包走出家门时,已经是早上八点四十分了。
当我走到公寓走廊上时,邻居家的门开了。
里面走出一个穿著跟我同一所高中制服的女生。
这个身高连一百五十公分都没有的矮子,一注意到我就斜眼投来瞪人的视线。
我也回以瞪人的视线加以对抗。
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」
「……………………」
只用这道交织著少许敌意作为调味的视线,当作打招呼。
马尾摇晃著往旁一甩。
同时,我也别开了视线。
我们一前一后,走在单调无味的公寓走廊上。来到电梯大厅后,两座电梯之一像是迎接我们到来般开了门。
我走进去。
小只女没进来。
她走进几秒后开门的另一座电梯,身影就此消失。
等电梯关起门,完全变成了密室后,我才终于能够放松心情。
我仰望被白晃晃的电灯照亮的低矮天花板,沉重郁结地叹了口气。
──向往恋爱喜剧的全国一千万个男生啊。你们若是听得见我的声音,只有这句话务必铭记在心。
听我一句劝,千万不要跟住在隔壁的青梅竹马交往。
住我隔壁的南晓月,对我来说就像姊妹一样。
我们的爸妈都经常因为工作而不在家,就像时下的大多数日本人一样,早出晚归。我从升上小学培养出一定的独立性后,就开始一个人看家了。
在这样的状态下,隔壁邻居有个年纪相同的小孩──
想不做朋友都难。
爸妈不在的时候,我们会到对方家里混时间,玩游戏、聊天、做些煮饭或洗衣服等等的家事,或者是什么都不做──这样的生活持续了好几年。
然后,升上了国中。
所谓的思春期来临。
想不喜欢上对方,恐怕也一样很难。
国三的时候,我们的关系从青梅竹马变成了男女朋友。
刚开始当然是很开心了。她是我这辈子的第一个女友,而且从小就在一起,其实我本来就有一点点喜欢这个青梅竹马了。
也因为实际距离相近,我们一天二十四小时都在耍甜蜜。在家里更是难分难舍一秒不分开,我说:「我想上厕所,可以离开你一下吗?」她甚至会说:「不要,我也一起去。」变成了这种令人想吐的笨蛋情侣。
可是呢,这种关系,怎么可能长久?
又黏又缠腻在一起,最多也只有刚开始的一个月会开心吧?连上个厕所都要耍脾气,冷静想想根本烦死人吧?等过了一阵子脑袋冷静下来之后就该调整成适度的距离,拉好个人空间的界线,懂得节制地享受情侣关系才对吧?
但是,南晓月的字典里,没有「节制」二字。
那女的过了一个月、两个月甚至是半年,照样二十四小时巴著我不放。走在外头就挽著我的手臂,回到家里就坐在我的大腿上。
不只如此,以前分摊的家事也变成都由她来做。
我的三餐全部由她准备。
我的饮食连01大卡都被那女的掌握得死死的。
我穿的衣服每天都是她挑的。
头发长度也被她调整得分毫不差。
洗澡岂止背后,全身都被她洗遍了。
早上被那家伙说「早安」叫醒,晚上听完那家伙说「晚安」再睡觉。
无微不至的甜蜜放闪生活?少说蠢话了。
这根本是养宠物。
对那家伙而言,我是男友但不是人类。
搞到最后,我生病了。
罹患胃穿孔而住院,原因是压力太大。
那家伙来病房探病时,我一股脑地大声骂她,骂到那家伙崩溃痛哭。
就这样,我们不再是男女朋友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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