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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簿·其一(1 / 2)

【随着主审官那一声惊堂木,满堂皆寂。几乎所有围观的学子都随着惊堂一声望向了高堂上的主审官,花明羽却感受有几束目光投射到了自己身上——那是给予她鼓励和勇气的目光,来自于始终信任着她、陪她一路同行的朋友。</p>

公堂对簿,就此开始了。</p>

主审官:“堂下所站之人,可是明雍书院学子花明羽?”</p>

花明羽:“是。”</p>

主审官:“好,嫌犯身份无误。三日前卯时,你与明雍书院学子桓媱抵达学堂,在等待终试期间,你持匕首正面刺入桓媱腰腹致其重伤。此事目击者众,人证物证完备,你可认罪?”</p>

花明羽:“此罪不实!”</p>

主审官:“既然你认为此罪不实,那你又有什么说法?”</p>

花明羽:“有人刺伤了桓媱,栽赃陷害于我!”</p>

主审官:“可有凭证?”</p>

花明羽定了定神,目光扫过堂下每一位学子。“我和桓媱之间虽曾有矛盾,但误会早已解开,我也根本没有伤害她的动机!”</p>

主审官:“动机一事,唯有心证,不足以成为证供。”</p>

花明羽:“大人,非但如此,此案还另有蹊跷。”</p>

主审官:“你觉得此案蹊跷,可有什么凭证?”</p>

花明羽:“案发之时没有目击者,敢问在场诸位,有哪一位亲眼看见我伤害了桓媱?”</p>

学子间响起窸窸窣窣的议论声,却没有任何一个人站出来。</p>

花明羽:“所有人看见的只是一个结果,连桓媱也说她在案发时失去了意识。那么——事情发生的过程根本就无人看到!更何况,若桓媱陷入昏迷,我将她从庭兰舍神鬼不知地带去考场,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。”</p>

主审官:“此事确实怪异,不过如今也是你片面之词,要想证明自己不曾伤人,除非你有其他证据。”</p>

花明羽:“案发当日,学堂中尚未燃尽的熏香便是证据!〞</p>

主审官:“这熏香有什么问题?”</p>

花明羽:“这熏香被人加了迷香的成分。”</p>

主审官:“若真如此,如何证明?”</p>

花明羽:“月怜先生与白蕊儿可作证。”</p>

随着书侍的宣召,月怜和白蕊儿一同走上前来,手中还捧着一盏香炉。</p>

月怜:“见过几位大人,见过主审官大人。 ”】</p>

月怜一出场,就吸引了大多数人的目光。</p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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